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在主动作为上下功夫,积极推动自然资源环境综合执法,与职能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与洪雅县检察院建立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多方协作、共同参与的资源环境综合执法机制。
拓展法律法规知识奠定执法基础
深度梳理法律法规条文,在省、市、县三级防火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年度印发《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编印《大熊猫国家公园野生动植物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摘要》,用于宣传教育;全面清理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防汛、水土保持以及耕地、林地、矿权、环保等大熊猫国家公园周边法律、法规、规章157部,编制《大熊猫国家公园相关法律法规索引目录》,将668条禁止性规定单列形成《大熊猫国家公园相关法律法规负面清单》。
探索联合执法机制开启执法模式
洪雅县委、县政府成立大熊猫国家公园洪雅区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眉山熊猫分局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县级部门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1+n”综合执法模式。采取“执法部门出章、执法人员出面、管理机构出力”的方式,由分局确定专人并抽调案件所在基层管护点专职人员协助行政执法案件办理。通过现场执法强化法律法规知识运用、熟悉办案流程,提升执法水平,为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成立后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打下理论基础。
对接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构建执法屏障
与洪雅县检察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最大限度整合检察机关和大熊猫国家公园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职能优势,探索集案件办理、生态修复、普法宣教为一体的协作机制,建立沟通联系、提前介入、生态补偿、普法宣教四大机制。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张村管护点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检察联络站(点),进一步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法制化进程,为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借助科技手段为执法提供有力证据
利用前端感知设备、建设传输网络,全方位、多角度监测公园重点区域。采用无人机定期巡查公园辖区人为活动情况,整合政法、公安、国有林场、景区等监测监控系统,在重要路段、入口社区、景点安装红外监测相机和高清数字探头,全天候监控、自动化预警。采用高科技设备在景区、重要路口路段设置卡点,对公园进出人员所带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锁定违法行为相关证据。
开展常态化综合执法提升执法成效
定期不定期协调公安、林业、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卡点”及时商请县检察院召集相关部门和镇、村、组会商案情,制定方案并落实责任,保障办案顺利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以来,开展打击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违规打笋、清理违规建设等破坏自然资源环境综合执法20多次,制止盗采野生兰草、违反规定私设木材运输索道、擅自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在一般控制区违规建鱼池、在公园内盗窃矿产资源案(该案已进入公益诉讼阶段)等违法行为6起。有力打击了破坏自然资源环境违法行为,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