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牛秋鹏北京报道 10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党组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会,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应邀就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专题辅导报告。
邹开红以“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时效性”为题,全面解读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主要内容以及贯彻执行要求,深入细致地对《条例》有关条款进行了重点阐释,大家感到深受教育、受益匪浅。
李干杰说,邹开红同志的报告内容丰富、思路清晰、深入浅出,对于生态环境部系统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李干杰指出,问责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利器,是激励党员干部担当履责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条例》,是充分运用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鲜经验,与时俱进推进党的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彰显了我们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生态环境部系统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深刻领会、牢牢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巡视整改和新一轮巡视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等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李干杰要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实施科学问责,既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又坚持严肃慎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注重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生态环境部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履行问责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条例》不折不扣执行到位。部机关纪委和各部属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专责,敢于问责、善于问责,提高问责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强监督检查,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确保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实化到事。
会议以视频会的形式召开,在生态环境部设立主会场,在部属单位设立分会场。
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吴海英,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部门、在京部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部机关全体干部,部属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中层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会。